中介排名

中介费两边都要出吗?看合同约定与协商空间

先给结论:没有“必须两边都出”的强制规定

中介费(居间服务费)由谁承担,法律层面没有全国统一的强制规定。它本质上是交易各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服务合同对价,具体由买方、卖方、租客、房东中的哪一方支付,或者是否双方分担,完全取决于你们签的合同怎么约定。所以“两边都要出”不是法定规则,而是一种可能的收费安排。你首先要做的不是争论,而是翻开合同,看上面白纸黑字写了什么。

合同条款是第一判断依据

判断中介费该谁出,唯一的硬标准就是合同。在签署《居间服务合同》或《买卖/租赁中介合同》时,注意看费用条款:

  • 明确写“由买方(承租方)支付”的,那就由你一方承担;
  • 写明“由双方各承担一半”或“按某比例分担”的,那就是两边都要出;
  • 如果合同只写了服务费总额,没写承担方,那属于约定不明,需要和中介、对方当事人重新协商确认,不能默认“两边都要出”。

签合同前,把费用条款逐字读清楚,尤其是“支付义务人”“支付时点”“违约责任”这几栏。口头承诺不算数,一切以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。

行业惯例可以谈,但不是法律强制

虽然法律不强制,但不同城市、不同业务类型(二手房买卖 vs 住宅租赁)确实存在一些常见操作习惯。比如有的城市二手房交易习惯是买方出中介费,有的地方是双方各半;租赁市场上,房东付或租客付的情况都存在。这些惯例不是法律,只是市场形成的默认做法,你可以拿它作为谈判参考,但不能拿它当依据。

更重要的是,费用承担方式属于可协商事项。中介机构在报价时给出的“两边都要出”方案,往往是初始报价,不等于没有商量余地。你完全可以提出:

  • “我这边只承担合同写明的部分,另一部分请和对方沟通”;
  • “如果两边都要出,总费率是否可以调整”;
  • 要求中介把最终协商结果写进合同补充条款。

中介费比例本身也没有全国统一标准,不同机构、不同城市差异很大,所以“两边都出”和“单边出”在总金额上也可能不同。不要只盯着“谁出”,要算总账:两边各出多少,加起来和单边出相比是高是低。

谈判时守住三个原则

如果你正面临“中介说两边都要出”的情况,按这三步走:

  1. 先看合同:合同怎么写的,就以合同为准,没写就要求补充约定;
  2. 再谈总价:把“谁出”和“出多少”捆绑谈,别单独纠结一边;
  3. 最后落纸面:任何口头协商结果,必须写进合同或补充协议,否则后续容易扯皮。

另外提醒一点:如果中介以“公司规定必须两边收”为由拒绝协商,你可以要求对方出示该规定的书面依据(如公示的收费标准或合同模板)。拿不出书面依据的“规定”,说服力有限。

法律边界:民法典怎么说

《民法典》关于居间合同(中介合同)的条款,核心是约束中介机构要如实报告、促成交易后才有权收取报酬。它并没有规定费用必须由哪一方承担,也没有禁止“两边都收”。所以,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且费率没有违反当地价格监管的明码标价要求,两边都出是合法的。你真正要防的不是“两边出”,而是“合同没写清就让你先交钱”。

各地住建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对房产中介收费有明码标价的要求,具体到某个城市是否对费率上限或承担方式有指导口径,以你所在城市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。遇到纠纷,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或12315咨询投诉渠道。

常见问题

中介费两边都出,是不是违法的?

不违法。法律没有规定中介费必须由哪一方承担,只要合同约定清楚、双方自愿签字,两边分担是合法安排。你真正要检查的是合同有没有写清楚,而不是这个安排本身是否违规。

合同没写中介费谁出,中介说两边都要出,怎么办?

合同约定不明的,你有权要求补充书面约定。先和中介、对方当事人三方协商,把承担方和金额写进补充协议。协商不成,可以不签或另寻其他机构,不要先交钱。

中介说“公司规定两边都要出”,这能信吗?

可以要求对方出示该规定的书面依据,比如公示的收费标准、合同模板或公司制度。拿不出书面材料的“规定”,只是报价策略,你可以继续谈。

谈中介费时,应该先谈谁出还是先谈总价?

建议把两者放一起谈。先问清总费率是多少,再谈两边如何分摊。有时候单边出但费率很高,反而比两边出但总费率低更贵,算总账才不吃亏。


本文只解释通行规则与判断方法,不含任何具体分数、名次或日期。各省与各年度的具体口径,请以当地考试院或主管部门当年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。